我穿成了太子府里的一个小宫女,好消息是才被分去冷宫当值。坏消息是,冷宫里住着的那位太子是个疯批反派,而我正被派去服侍他。更坏的消息是,按照情节,他会在登基后杀光所有伺候过他的宫人来掩盖冷宫的屈辱史。为了活命,我开始了每天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的抱大腿日常。给他送最甜的糕点,替他暖冰凉的被褥,在他发疯伤人时第一个冲上去抱住他的胳膊。起初,
我妈说生我那天,外面刮沙尘暴,所以给我取名叫齐砂,沙子的砂。她说,沙子贱,好养活。她没说错,我确实挺贱的。我人生最重要的一笔钱,丢了。那是我女儿绵绵的手术费,三万六千八。我像只老鼠,一分一毛从牙缝里省下来,藏在衣柜最底下那个旧饼干盒里。现在,盒子还在,钱没了。家里只有我、我老公岑昊,还有我婆婆康金莲。我冲出卧室,岑昊正瘫在沙发里,一边抠
第一章死亡不是终点凌晨三点十七分。废弃化工厂的阴冷空气里,裹着浓重的铁锈味与霉味,钻进鼻腔,呛得林默喉间发紧。他是被刺骨的痛感疼醒的。生锈的铁椅棱角硌着后腰,手腕被尼龙绳死死勒进皮肉,粗糙的纤维磨破皮肤,黏腻的鲜血顺着小臂往下淌,每动一下都牵扯着钝痛。头顶那盏老旧吊灯摇摇欲坠,昏黄的光忽明忽暗,在斑驳的墙面上拖出扭曲的影子,像无数双窥探
第二章上一世,她没有松口,江枕澜也没有离开,任由江乐宜闹腾。他们终于结了婚。可就在新婚当晚,江乐宜投海自尽。消息传来,江枕澜抛下她,连夜赶回去。喜事变成了丧事,江母当场晕厥被送进ICU,江父一夜白头。他指着江枕澜怒吼:“都怪你非要娶许知蕴!你看你把乐宜逼到什么地步了!”她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新房,
午时三刻的日头,毒得像淬了火的钢针,扎得人眼冒金星。刑场四周的城墙根下,挤得水泄不通。百姓们举着烂菜叶、臭鸡蛋,唾沫星子恨不得把沈家这满门的人淹死。囚车碾过泥泞的地面,吱呀声混着哭骂喊,在这肃杀的空气里搅出一团乱麻。沈清辞跪在刑台最边缘,囚服破烂得像块破抹布,沾着血污与尘土。她微微垂着眼,前世临死前的画面却像潮水般涌上来——同样的刑场,
4同学聚会在一家高档餐厅里,我颤颤巍巍走进去的时候,包间里已经坐了大半桌的人。韩州坐在主位,沈清韵挨着他,两人穿着情侣款的衣服。我进去的那一刻,包间里安静了一秒,很快所有人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,热情地招呼我坐下。苏婉来得比我还晚,在看见我的时候,脸色唰地黑了下来。她想坐在我旁边,却被李思思白了一眼。李思思是
我被停职那天,全队没一个人替我说话。局长把我的警官证收走,说我“办案粗暴,刑讯逼供”。可那个案子,嫌疑人就是凶手,我比谁都清楚。三天后,沈知意回来了。她穿着白大褂,站在殡仪馆门口,冲我笑了一下。“方槿,我刚解剖了那具尸体。”“你抓的那个人,不是凶手。”我愣住了。“真正的凶手,还在这座城里。”01七月的洛平县热得人发昏。我站在刑警队大楼门
贞观元年,暮春。花轿晃了一下,停了。韩淑宁的手指猛地攥紧了膝上的衣料。那嫁衣是母亲亲手盯着绣娘赶了三个月才做好的,大红的缎面上绣着百子图,每一针都压得密密实实。可此刻她的手心全是汗,那汗透过层层叠叠的布料,几乎要把那些石榴、莲子、胖娃娃全都洇湿。她深吸一口气。盖头是两层红绸缝的,厚得透不进光,吸进去的空气都带着一股新布的浆水味,涩涩的,卡在喉咙里。
第1章前世,我是承恩侯府的嫡长女。六岁那年,逛庙会时一位老汉断言我“天生凤命”,可转身我便被人贩子撸走。母亲思女成疾,神志不清。她竟将一个拿着我走丢时掉落信物的小乞丐认作亲女,侯府将那乞丐收养回府,取名孟明月。待我历尽十年地狱般的折磨逃回家时,母亲已病逝。全家皆嫌我粗鄙不堪。他
第一章:地狱开局沈溪死的时候,正在改第38版乡村振兴方案。电脑屏幕的蓝光映着他惨白的脸,办公室空调坏了,三月的倒春寒冻得人骨头缝疼。他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,端起那杯早已凉透的咖啡,手一抖,整杯泼在了键盘上。短路,火花,黑暗。再睁眼,他闻到了一股霉味。不是办公室那种陈年空调的霉味,而是更原始的、混合着稻草、牲畜粪便和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腐朽气